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6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请同职位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手机保持畅通(可提前准备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错过递补机会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012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前联系,可申请线上审核。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7.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资格有问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3968715。
附件:1.附件1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