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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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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晋华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网络货运产业政策扶持助力自治区交通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区网络货运产业发展建设提出宝贵的建议。关于自治区网络货运产业发展截至2022年底,我区共发展107家网络货运企业,整合社会零散运力20.1万辆、驾驶员22.98万人;2022年完成货运量2453.6万吨,运费交易额29.9亿元。

按照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我厅正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行动方案》。方案聚焦我区网络货运产业发展不充分、竞争力不强,业务外流、数据外流、税收外流等问题,遵循平台经济、现代物流发展规律,顺应物流业基地化、平台化发展趋势,以培育本地龙头平台企业为切入点,注重平台间融合、供应链上下游融合,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同综合物流平台融合发展,提升数字化监管服务水平和能力,实现业务回归、数据回归、税收回归,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搭建自治区网络货运监管服务平台,做好自治区网络货运相关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大力培育本土网络货运平台和龙头企业

感谢您对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再提宝贵意见,为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26日       




信息来源: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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