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内交发〔2023〕737号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做好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3〕451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最美公路人”对提升行业软实力、展现行业良好形象、推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作用,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报送,配合做好材料完善、视频拍摄相关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氛围,确保推选宣传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二、严格推选标准。“最美公路人”推选要面向公路交通行业基层,推荐对象须从事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一线工作,包括农村公路各级“路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推选范围、标准,认真遴选出1-2名(含个人或团体)候选人,并严格审核推荐候选人的信息、包括图片、事迹材料、视频等其他申报资料,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严格报送时限。各单位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根据《通知》规定的推选程序组织推荐。所有推选材料务必于2022年9月18日前报至厅机关党委,过期将不予接收。厅机关党委将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9月28日前报送本次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鄂小雅 汪越博,联系电话:0471-6968583,邮箱:nmjt1012@163.com (电子版材料报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推荐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505办公室。
附件:交通运输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