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创建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复核2016-2017年度先进集体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复核2016-2017年度先进集体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0〕126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创建及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复核工作。
推荐先进集体的单位经公示后务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开展复核工作的单位务于8月25日前将复核材料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所有报送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一式4份,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扫描电子文档。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8-2019年度全国
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复核2016-2017年度先进集体的通知
联 系 人:史雅婧
电 话:0471-6968583
电子邮箱:nmjt1012@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